林烬在十八岁生日当天挖出了自己的左眼。 \u003Cbr\u003E这是黑渊裂谷的“规则”:所有被血月标记的猎物,必须向教廷献祭眼球以换取苟活。 \u003Cbr\u003E可他藏起了那颗眼球,因为瞳孔深处映着一行字—— \u003Cbr\u003E“杀死2147年7月16日的林烬,你将获得篡改时间的资格。”\u003Cbr\u003E\u003Cbr\u003E当他的血让教廷圣碑碎裂时,真相才随黑雾翻涌而出: \u003Cbr\u003E所谓神明,是一群靠寄生人类视觉记忆永生的高等囚徒。 \u003Cbr\u003E被收割的眼球堆积成“时间之沙”,用以填补祂们文明的牢笼裂痕。 \u003Cbr\u003E\u003Cbr\u003E为终结这场轮回,林烬与三个“残次品”结盟: \u003Cbr\u003E一个将机械义眼卖给死敌的妓女, \u003Cbr\u003E一个靠吞食眼球读取记忆的疯学者, \u003Cbr\u003E以及声称“亲手缝过神明头颅”的蒙眼铁匠。 \u003Cbr\u003E\u003Cbr\u003E但反抗的代价远超他的想象—— \u003Cbr\u003E**每夺回一颗眼球,就有无辜者被永久抹除存在; \u003Cbr\u003E每修复一段真实历史,他的身体便多一道非人异变。\u003Cbr\u003E\u003Cbr\u003E当血月再次降临,教廷在末日直播中高举他的右眼: \u003Cbr\u003E“看啊,这就是偷窃规则的怪物!” \u003Cbr\u003E濒死的林烬却咧嘴轻笑,任由脊椎裂出荧蓝触手, \u003Cbr\u003E在亿万幸存者的注视下,咬碎了掌中那颗属于“神”的眼球: \u003Cbr\u003E“多谢你们教会我…… \u003Cbr\u003E比规则更疯的,永远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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